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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被查处

新即墨 新闻    时间:2021年11月26日    来源:新即墨
  11月22日,区住建局联合通济街道办事处、即墨公安分局通济派出所,在通济办事处张家西城北村捣毁一处非法储存、销售液化气窝点,违法嫌疑人张某被查处。
  接到群众举报后,经多渠道调查核实,住户张某房屋附近液化气气味较重,11月22日当天,住建局联合通济街道办事处、通济派出所迅速出击,现场查获20只液化气钢瓶,其中,已充装过期液化气钢瓶4只。
  经核实,张某并不是液化气站正规配送人员,涉嫌未取得供应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液化气。张某对私自贩卖液化气的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对液化气瓶进行罚没,气源核实后将对涉案有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为确保您的用气安全,保护生命财产家庭幸福平安,请自觉使用正规、合法经营企业的液化气,做到三个“认准”:一是认准用气合同,正规的液化气企业应与居民用户签订用气合同,保障居民用气的合法权益;二是认准正规配送人员,配送人员佩戴有专业培训机构发放的证件,具有专业的安装、检查解决安全隐患的能力;三是认准正规配送车辆,配送车辆前挡玻璃印有《瓶装燃气配送专用车编号》;车辆两侧有液化气企业名称和服务电话、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刘元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