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即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公布2022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全区中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的通知
(20220606) 稿件来源:
各镇街防指,各功能区,区城区防汛办,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2022年全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全区中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予以公布。
请各级各有关防汛责任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履职尽责,细化工作措施,全力组织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各项工作。
附件:1.全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全区中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青岛市即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附件1
全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附件2
全区中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