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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程某某被电信网络诈骗案资金返还的公告

新即墨 新闻    时间:2023年02月08日    来源:新即墨
  为切实维护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根据《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6】41号)规定,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决定对程某某被诈骗案中所冻结资金按比例返还,现公告如下:
  2022年5月12日,程某某报称该在网上投资时被骗2万元。经侦查被骗资金流入二级农业银行户名李曼,帐号6230520750011240676账户内,我局冻结该账户内人民币100070.09元,经按返还公式计算,应返还被害人程某某12717元。
  自公告期共三十日内,与该账号有关的关系人可就返还被冻结资金向我局提出异议,到期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比例返还。
  联系人:杨警官 13791942052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
2023年2月7日